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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我們本能地相信自己擁有自由心理小測試意志?

更新日期:2021-09-22 20:10:08  來源:pltea.cn

導讀ruhana丨壹心理翻譯專欄·ruhana的翻譯心理或許自由意志實驗無法說明我們是否可以掌控自身命運——不過它們卻揭示了我們對自身意志的所知甚少,tomstafford說。2015年8月7日這可能是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學界最...

ruhana丨壹心理翻譯專欄·ruhana的翻譯心理


或許自由意志實驗無法說明我們是否可以掌控自身命運——不過它們卻揭示了我們對自身意志的所知甚少,tomstafford說。

2015年8月7日

這可能是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學界最有名的壹個實驗。1983年,benjaminlibet證明我們的自由的感覺可能只是壹種錯覺,這激發(fā)了人們的爭論,且爭論自此之后有增無減。

libet的實驗中有叁個至關重要的元素:壹項選擇,壹份對大腦活動的測量,壹塊表。

這個選擇是移動你的左臂或者右臂。最原始的實驗中,這通過輕抬腕部完成;另壹些版本的試驗中,這個選擇是舉起你的左手指或右手指。參與libet實驗的人依據(jù)指示“讓這股[移動的]沖動不經(jīng)任何預期計劃,不需注意行動的時間,在任壹刻,自主發(fā)出。”試驗者行動的準確時間通過手臂肌肉來記錄。

對大腦活動的測量則通過頭皮上的電極記錄。電極放置在運動皮質(zhì)區(qū)(大致就是沿著頭部的中間位置),當你打算并執(zhí)行左邊或右邊的行動時,不同的電子信號會顯示在右腦和左腦上。

你可能以為自己的行動由自己掌控,但那只是種錯覺?(來源:gettyimages)

這塊表是專門為實驗設計的,旨在讓實驗者觀察到次級秒的變化。表內(nèi)有壹個單獨的點,每2.56秒繞表面運行壹周。這意味著報告位置就等于報告了時間。如果假設你能準確地在角度為5°時報告位置,這意味著你可以用這塊表在36毫秒內(nèi)報告時間,36毫秒是1秒的千分之36。

將這些元素整合在壹起,libet又選擇了壹個重要的測量方式。他要求實驗者使用這塊表,準確地報告出他們決定移動的那壹刻。

大腦活動表明,在實驗者意識到采取行動前,就已經(jīng)做出了決定。

幾十年前,生理學家就知道在你實際行動的那幾分之壹秒前,你腦中的電子信號就發(fā)生了變化。所以libet的實驗中,在實驗者行動的幾分之壹秒前,就可以用電極記錄下可靠的變化。但爆炸性的結(jié)果是實驗者報告決定行動的那壹刻。這壹刻發(fā)生在大腦中電極變化和實際行動之間。這意味著——就跟先結(jié)果后原因壹樣千真萬確——做決定的感覺無法及時報告出誘發(fā)行動的任何原因。電極記錄表明,在某種意義上,實驗者還沒意識到采取行動之前,決定就已經(jīng)做出了。在主觀做出決定之前,大腦信號就已經(jīng)在變化了。

我們千方百計地精確描述自己的想法和感受,因此很難講清我們何時做了決定。(來源:istock)

實驗者的大腦已經(jīng)做出決定了嗎?做選擇的感覺僅僅是壹種錯覺嗎?實驗后爆發(fā)了層出不窮的爭論。對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學和自由意志的討論遠遠比對這壹個實驗的討論更多,但實驗的簡單性激發(fā)了某些人的想象,他們認為我們作為生物性生物的狀態(tài)限制了我們的自由意志,也有人爭論道,自由意志讓“我們的思想牢牢地建立在生物大腦之上”的這種懷疑不無道理。libet的實驗這樣引人眼球,部分原因來自我們對大腦的兩個普遍直覺。沒有這兩個直覺,這項實驗不會看起來那么令人吃驚。

第壹個直覺是認為自己的思想跟物理上的自己是分別不同的——自然貳元論促使我們相信思想是純潔抽象的,是不受生物限制約束的。想壹下上次因為饑餓而不爽,就可以粉碎這種直覺認知。但我認為這仍是我們思維里的壹個長久主題。不然為什么對于可能找到精神活動跟神經(jīng)的聯(lián)系時大家不怎么吃驚?如果我們內(nèi)心深處真的相信思維是基于大腦的,那我們就可以明白每壹次的精神變化都必定帶來腦內(nèi)的變化。

第貳個直覺,也就是讓我們對libet的實驗感到驚訝的直覺,那就是認為自己了解自己的思維,認為做決定的主觀經(jīng)驗準確報告出了決定是怎么樣做出的。思維就像壹臺機器——只要運作良好,我們挺樂意忽視它的工作原理的。只有當出現(xiàn)錯誤或矛盾時,我們才會注意到它的內(nèi)部構造:我怎么之前沒注意到那個出口?我怎么會忘記那個人的名字?為什么做決定的感覺是在跟做決定有關的大腦變化之后?

認為我們會可靠地報告出思維內(nèi)容的每壹方面,這種認知是毫無道理可言的。

認為我們會可靠地報告出思維內(nèi)容的每壹方面,這種認知是毫無道理可言的。實際上,心理學給出很多例子來說明我們是在哪些地方會錯意的。libet實驗中做決定的感覺可能是個徹頭徹尾的錯覺——或許真的決定是由“我們的大腦”以某種方式做出的——也可能只是做決定的感覺是由我們真實的決定延遲而來的。錯誤地報告出做決定的時間并不意味著我們沒有深入地參與其中——不管是在何種意義深遠的感覺上。

每年都有對libet實驗的討論。這個實驗引發(fā)了學術界對自由意志的神經(jīng)學方面的探討。批評和駁斥很多,很多爭論集中在這個實驗是否與我們我們每日做選擇的自由有關,又是如何產(chǎn)生這種關聯(lián)的。即使是libet的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認,實驗中的情形過于武斷,無法作為每日真實選擇的直接模型。但這個基本的實驗壹直激發(fā)著人們的討論,并促發(fā)了對于我們的自由是如何根植于大腦的這壹輪題的新想法,這壹點,我認為,歸因于它幫助我們面對關于思維運作方式的直覺,以及幫助我們認識到很多事情比我們本能以為的更加復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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